本站首页 | 机构简介 | 市领导讲话 | 调研成果 | 《政府公报》 | 工作动态 | 市县政研之窗
 
   
 
2008年第6期

 

 

 

十政办发〔2008〕6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十堰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成立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高  勤    副市长
副组长:黄太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陕黎明    市卫生局局长
杨国顺    市教育局局长
秦  捷    东风公司十堰管理部副主任
成  员:殷义选    市卫生局副局长
席实文    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秀丽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书记
孙守卫    市财政局副局长
兰瑞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
周  辉    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福银    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  凯    东风公司十堰管理部公共事业
处处长
王雪峰    市委外宣办主任
王建平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陕黎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机构    卫生    防疫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十堰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6日印发
共印220份

 

 


十政办发〔2008〕6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城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茅箭区、张湾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城区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成立城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彭承志    副市长
副组长:柯尊群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洪保    市房管局局长
成  员:李君琦    市发改委主任
赵小雪    市建委副主任
周明甫    市房管局副局长
方登榜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
马泽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许曙光    市物价局副局长
李朝霞    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赵  玲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杜  强    市规划局总师
聂会跃    市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曹尚明    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中心支行
副行长
朱周林    市民政局副局长
余世明    茅箭区副区长
周元国    张湾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由徐洪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八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机构    住房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十堰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9日印发
共印220份

 

 


十政办发〔2008〕6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郧阳医学院申请硕士学位授权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支持郧阳医学院做好申硕学位授权单位工作,市政府同意成立郧阳医学院申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高  勤    副市长
副组长:黄铁柱    郧阳医学院党委书记
涂汉军    郧阳医学院院长
黄太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徐少勇    郧阳医学院副院长
陕黎明    市卫生局局长
杨国顺    市教育局局长
黄  俊    市人事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郧阳医学院,徐少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机构    教育    通知                       
  抄送:市委办;
        市人大办、政协办。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3日印发
共印180份

 

 


十政办发〔2008〕6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市毛巾厂破产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市毛巾厂政策性破产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毛巾厂政策性破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维国    副市长
副组长:周纪童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远发    市国资委主任
顾善远    市经委主任
杜明强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成  员:唐志成    市国资委副主任
罗  勤    市财政局局长
孙乃敏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建峰    市工商局局长
孙照军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  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徐洪保    市房管局局长
崔光勤    市国税局局长
黎国平    市地税局局长
王岩力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章玉清    市纺织行业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方登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纺织行业投资促进中心,周纪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机构    企业    破产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十堰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7日印发
共印220份

 

 


十政办发〔2008〕69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十堰市大中专院校招生委员会和
市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因人员变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大中专院校招生委员会和市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委员:高  勤    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黄太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国顺    市教育局局长
委      员:陈新荣    市纪委副书记
王志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世校    市编办副主任
席家焕    市教育局副局长
温沁忠    市财政局副局长
石教勇    市人事局副局长
陈顺国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敬富    市卫生局副局长
明建庄    市物价局副局长
何伦金    市保密局副局长
金尚群    市无线电管理处副处长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机构    通知                          
  抄送:市委办;
        市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30日印发
共印220份

 

 


十政办发〔2008〕70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纠风办《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 纠 风 办

根据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以人为本,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下功夫,确保新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努力为优化我市发展环境,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价格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国家行政机关、公用事业单位违反规定擅自涨价、变相涨价、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损害群众利益,非法牟取暴利的行为。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的行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价格监管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市物价局负责,市商务局、市纠风办配合)
(二)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1、继续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行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市财政局负责,市纠风办、市教育局配合)
2、推进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问题,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市教育局负责,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
3、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年内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任务,加大清理规范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的工作力度。继续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市教育局负责,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文体局、市纠风办配合)
4、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市教育局、市物价局负责,市文体局、市纠风办配合)
5、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和校风行风建设,巩固民主评议成果,弘扬正气,树立新风,办人民满意教育。(市教育局负责,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体局、市纠风办配合)
(三)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1、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结算办法,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财政局、市纠风办配合)
2、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实行院务公开,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市卫生局负责,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
3、继续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推行以市为单位的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市纠风办、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配合)
4、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继续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落实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制定《医药代表行为准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负责,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
5、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用药定点生产、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试行农村、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机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负责,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
6、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公立医院行风建设责任制,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市卫生局负责,市纠风办、市物价局配合)
(四)继续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1、加强对《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涉农乱收费问题综合治理,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市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负责、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纠风办配合)
2、加强对落实中央和省惠农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市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市纠风办负责,市物价局、市财政局配合)
3、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建设局、市交通局负责,市纠风办配合)
4、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的损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市农业局负责,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纠风办配合)
(五)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
1、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行业研究提出解决涉及服务质量和乱收费问题的治本措施。(市工商局、市物价局负责,市纠风办配合)
2、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市民政局负责,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经委、市纠风办配合)
(六)进一步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
1、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行为。巩固2007年清理规范工作成果,从严控制和依法开展评比达标表彰项目,除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省级社团可以设立针对本系统、本行业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外,市级政府部门和社团不得设立任何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以及乱收费、乱摊派、乱拉赞助等行为。加强对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鄂办发〔2006〕21号)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市监察局、纠风办负责,市编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国资委配合)
2、进一步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对违反规定加重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造成不良行为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市监察局负责,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国资委、市纠风办配合)
(七)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
1、开展对政府部门的政风行风评议。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行能力的要求,采取普遍测评、重点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分期分批对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进一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责任。建立和完善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推进部门和行业的文明诚信建设和道德规范建设。(市纠风办负责,各被评单位配合)
2、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努力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形式,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参与面,进一步提高对群众反映、投诉问题的办结率和满意度,有条件的县市也要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市纠风办负责,各上线单位配合)
(八)继续抓好其它专项治理工作,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1、加强对公路“三乱”问题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规设置收费站,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任意延长收费期以及道路标识设置不科学,“电子眼”执法不规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强化牵头和责任部门的治理责任,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等源头治理的措施,巩固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逐步把治理公路“三乱”问题纳入常态管理。(市纠风办负责,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配合)
2、加强对《湖北省企业负担监督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向企业乱集资、乱摊派和乱罚款等行为。(市经委负责,市纠风办配合)
3、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贫专项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市审计局负责,市纠风办配合)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高度,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各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主动地抓好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各级纠风办要切实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办违纪违规案件。要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特别是要加大对关系民生的中央改革措施和宏观调控政策落实的检查力度。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注意抓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的重复发生;对检查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治本措施,推动制度创新。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事)件,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损害群众利益若干行为的处分规定》(试行)(鄂发〔2007〕22号)的有关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三)加强调查研究,加大源头防范力度。各级各部门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性,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同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工作,不断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各种不正之风。

 

 

 

主题词:监察    意见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十堰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2日印发
共印280份

 

 


十政办发〔2008〕7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十堰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加强对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8〕22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的通知》(鄂政发〔2007〕8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31号),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十堰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涂明安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孙长海    东风公司专务副总经理、
十堰管理部主任
胡  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志良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李  静    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程日记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心璘    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倪  平    市建委纪委书记
熊郧津    市经委总经济师
陈德范    市编办副主任
孙守卫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华凯    市人事局副局长
黄侃荆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唐正再    市民政局副局长
易建刚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大学    市地税局副局长
陈  勇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刘立军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王礼华    市交通局副局长
熊  林    市水利水电局副局长
孙  平    市文体局副调研员
曹  勇    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边  疆    市旅游局副局长
杨恒国    市广播电台台长
邓文湖    市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周志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邓文湖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八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机构    经济    普查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十堰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3日印发
共印280份

 

 


十政办发〔2008〕7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十堰市畜牧产业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畜牧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十堰市畜牧产业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华滔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张斗林  市委副秘书长、市农办主任
        洪德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张作仁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李  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温沁忠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建军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王春明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王子捷  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
        朱兴宏  市林业局副局长
        段天明  市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主任
        魏  明  中国农业银行十堰市分行行长
        张春华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十堰市分行副行长
        马泽军  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张作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八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机构    畜牧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十堰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4日印发
共印280份

 

 

十政办发〔2008〕73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促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征信是专业机构依法采集、保存、整理和提供企业和个人在以偿还为条件的货币借贷和商品交易等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并以此作为投资者和信用交易机构判断企业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的道德水准和偿债能力,进行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决策依据。征信系统建设的目的是通过金融和非金融部门采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存储和加工,为每一个有经济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一套信用档案,为社会生产和提供信用信息产品,使信用交易中的授信方能够综合了解信用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为社会提供服务,帮助信用交易机构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企业和个人树立信用意识,积累良好的信用记录,以保持金融稳定,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和进步。
由人民银行牵头组织商业银行建设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信息涵盖个人基本信息、结算账户开立信息、银行信贷信息和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等。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也于2006年7月实现了由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切换,并投入正式运行,顺利实现了企业、个人银行信息全国联网实时查询,为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提供了信息依据,大大减少和杜绝了信贷风险,缩短了办理信贷业务的时间。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人民银行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密切配合人民银行采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
二、积极配合,保证质量
目前,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已在全国范围内正式运行。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是现阶段我市征信系统建设的重点和突破口。采集对象,主要涉及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法院、房产、住房公积金管理、物价、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公用事业、自来水等单位。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接口规范的要求提供信息,确保信息质量,确保数据入库进度,使我市的非银行信息采集程序规范,渠道畅通,高效进行。
三、加强领导,积极协调
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和运行涉及的单位多,分布广,难度大,特别是涉及到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必须依法运行,严格管理。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为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创造条件。各地各有关部门、司法机关、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信用评定机构等信息提供方要积极主动为数据库提供真实、可靠、完整的信息。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企业和个人积累信用记录的重要性,为建立良好信用记录营造浓厚氛围。

二○○八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银行   企业   征信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十堰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4日印发
共印280份

 

 

十政办发〔2008〕74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上市后备企业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步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近期在全市开展一次上市后备企业调查,建立全市后备上市企业资源库,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上市企业的基本条件
(一)合法存续、具有上市意愿的股份有限公司(或可整体改制为股份制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在800万元以上或最近一年净利润在500万元以上,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
(三)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四)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五)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六)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行为。
二、相关要求
开展上市后备企业调查工作,涉及范围广、任务量大,各地要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迅速开展工作,并对照上述条件,认真填报《十堰市上市后备企业调查表》(附后),务必在2008年6月12日前将调查结果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8661083  传真:8665520)。
附:《十堰市上市后备企业调查表》

 


二○○八年六月二日
 
附:
十堰市上市后备企业调查表
公司名称(盖章):                   注册地:
联系人 姓    名 职    务 电子邮箱
   
 手    机 办公电话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所属行业  成立时间 
法人代表  手    机 
股本情况 发 起 人
持    股
情    况 股东名称 比   例 股东名称 比   例
  1  5 
  2  6 
  3  7 
  4  8 
 股本总额 国家股 法人股 自然人持股 外资股
     
主营业务 
主要指标 指  标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预测)
 注册资本(万元)    
 股本总额(万股)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销售收入(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注:1、上市项目筹备情况(可另附);
2、存在主要问题(可另附)。
 

 

 

 

 

 

 

 

 

主题词:企业    调查    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4日印发
共印60份

文明优质执法  高效务实执行

用良好的行政效能和工作作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黎国平

 

4月中旬以来,在十堰市委、市政府和省地税局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十堰市地方税务局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根本出发点,以推进文明执法、提升执行力为基本着力点,以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最终落脚点,采取抓领导、抓动员、抓重点、抓责任、抓检查的“五抓”措施,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政府执行力大讨论”和“文明执法教育”两项活动,坚持做到安排部署到位、思想认识到位、问题查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机制建立到位,不仅保质保量地完成了规定动作,而且极大地推进了地税部门日常工作和全年重点工作,收到了“两不误、两促进”的良好效果。到五月底,全市地税部门累计组织各项收入11亿元,比上年同期8.5亿元增长29%,其中完成税收收入6.9亿元,比上年同期5.5亿元增长26%,占年度计划的45%,超时间进度3.4个百分点,累计办理各类税收优惠减免5749万元,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抓领导,安排部署到位

4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行能力”动员大会后,市地税局快速响应,把“两项活动”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议和专题办公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十堰市地税局‘两项活动’领导小组”,各级地税机关同步成立工作专班。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结合实际、合理部署”的原则,制定下发《十堰市地税系统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活动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整顿重点、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目标责任分解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安排部署,对“一把手”做什么、分管领导做什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什么、工作专班做什么,各所属单位做什么都一一明确下来,确保“两项活动”方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部署到位、落实有效。

在学习动员阶段,全市地税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提高认识,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接受并实践“两项活动”,切实做到“四个一”,即: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作一次动员报告、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一次所在支部的学习活动、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赢得了干部群众的赞许、信任和支持,从而带动了“两项活动”的深入推进。

二、抓动员,思想认识到位

一是采取会议动员。415日、57日和511日,市地税局先后三次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动员和集中学习大会,全市地税系统干部职工1200多人在九个会场参加集中学习和动员。全体地税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了省、市各级领导关于“两项活动”的讲话精神和有关文件,对本系统开展“两项活动”做出详细的安排部署。在每一个“转段”动员会议上,都要对前一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是组织学习动员。我们及时把《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活动学习资料》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学习资料》两本书分发到地税干部手中,做到人手一册,以党组、支部、科室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自主学习与组织学习相结合、讨论交流与主题发言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系统学习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深入领会“两项活动”文件精神,人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三是做好舆论动员。为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市地税局在内部网站上开辟 “两项活动”专栏,在自办的《武当税苑报》、工作简报和学习专栏上广泛交流学习体会,推广典型经验,把学习教育活动推向高潮。截止520日,已将各级关于“两项活动”文件、讲话和有关学习资料全部挂网供干部职工下载学习,刊发干部职工学习体会80余篇,编发活动信息50余条,为活动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和思想保证。

三、抓重点,问题查摆到位

一进入查摆问题阶段,我们就以“九个一”活动为重点,举全系统之力,开门收集建议,上门征求意见,关门查摆问题,使每个干部的思想灵魂和执法行为充分“晾晒”、问题充分暴露,为整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查找问题之前,做到有方案、有组织、有时间表;查找问题的态度严肃认真、清醒诚恳、实事求是;查摆问题的方式方法多样,既有面对面的查摆,又有背靠背的调查,既有内部批评与自我批评,又有开门评议纳谏;查摆问题过程中有领导参加、有专门记录;查摆出来的问题既有共性问题,也有个性问题,更有实质性内容。

通过召开一次特邀监察员和执法监督员座谈会,以分局为单位组织一次纳税人座谈会,各支部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举办一次税务稽查案卷评查活动,到市直部门开展一次大走访,组织一次问卷调查,印发一批关于下岗再就业、福利企业、高新企业、开山整治等税收优惠政策的税收宣传资料,组织一次执法岗位全员参加的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召开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的“九个一”活动,初步收集外部意见建议九类19条,内部查摆问题两类15条。

四、抓责任,逐项整改到位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两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履行“一职两责”的要求,既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也要有效推进分管范围的“两项活动”。市局党组成员分别参加所在支部、联系分局的民主生活会和纳税人座谈会,与纳税人和基层干部职工面对面谈心交流,查找问题、剖析根源、研究措施。

二是强化单位责任。每个单位制定出“整改日程表”,把整改项目、内容、要求、时间等分解到单位、到岗位、到责任人、到具体日期,一天一巡查,一周一督办、一月一总结,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推进。

三是强化岗位责任。把每一名地税干部的整改报告拿到支部民主生活会、纳税人座谈会上进行评议,经过群众评议和领导点评,看问题查摆是否全面彻底、整改措施是否得力可行。然后再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意见,纳入个人岗位“整改时间表”分项落实。

通过整改阶段的工作,力求把地税部门建设成为流程优化、岗责明晰、制度严密、考核科学、监督有力、执行顺畅的部门;把各级地税部门打造成为高效、便捷、亲民、服务的文明执法机关;把广大地税干部塑造成“秉承感恩之心、甘当人民公仆”的文明使者,充分彰显地税部门服务经济建设、促进和改善民生的职能。

五、抓检查,机制建立到位

我们抽调人员组成6个督导巡查小组,由局领导带队,采取不打招呼、明查暗访的方式,对所属各单位“两项活动”学习动员、组织领导及各阶段具体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为有的放矢抓整改提供了实践依据。

结合检查情况,我们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在全市地税系统一以贯之抓好“两项活动”。目前,我们已经制定了十项“两项活动”整改长效机制:一是解放思想,简政放权。把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上,简并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自觉为经济建设“松绑”,切实转变服务观念和服务手段,真正把纳税人的需要视为地税工作的第一需要;二是在媒体上公布15部“两项活动”征求意见公开电话,进一步广开言路,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三是建立领导值班接待制度。从522日开始,取消市局办公大楼保安登记制度,由市局领导在岗带班,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纳税人和群众;四是迅速解决纳税人停车难的现实问题,在市局大楼前开辟纳税人专用停车场,供纳税人免费停车;五是制定《十堰市地税系统加强税收宣传工作的意见》,增加税收宣传经费投入,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使税法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个性化、人性化;六是组织定期编印《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将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改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移民搬迁等税收优惠政策汇编成册,免费发放给纳税人,方便纳税人学习、掌握和运用;七是完善执法责任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除恶意偷税案件外,取消对其他税务违章行为的税收处罚;八是加强督查督办和巡视,每月对“三会”部署的事项分项登记、编号、分解,一旬一通报、一月一考核、一季一评估,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九是建全岗责体系,把所有行政执法和政务管理的岗位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归纳,形成规范化的制度体系,全面解决每个岗位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做不好怎么办等问题;十是制定“两项活动”考核评比办法,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者。(作者系十堰市地方税务局局长)(责任编辑  毛伟)

 

坚持“五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提高执行力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党的十七大首次把反腐倡廉工作提升为“反腐倡廉建设”,而且把它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这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新的重要思想。从“工作”到“建设”,虽然只有两字之差,但意义深远,这既是对反腐倡廉理论的重大创新,又是对反腐倡廉工作要求的重要提升。在现阶段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正发生着深刻变化,反腐败面临着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的复杂情况下,我们要坚持“五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各级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和行政执行力。

    一、要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改革的推动力。

    一是要解放思想,不断更新观念,拓展工作领域,着力完善和发展“改革、开放、动态、创新”全方位的反腐倡廉建设惩防体系,努力形成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增强改革的推动力。二是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寻求治本办法,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实际出发,借鉴外地有益做法,创新工作思路,要多谋创新之策,多出创新之招,多做创新之事,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三是要加快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导致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要坚持加强多措并举廉洁从政教育,增强教育的说服力。

    一是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紧紧抓住改造主观世界、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品质、增强心理素质这个根本,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纪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探索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大宣教”格局,整合各方面资源,发挥各部门优势,把反腐倡廉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基础教育、国情省情县情教育、形势政策教育之中,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切实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推动力、执行力和落实力。三是要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廉政教育与情感熏陶相结合,党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方位的教育体系。协调各方,整体推进,增强反腐倡廉廉洁从政教育辐射力。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党章办事、廉洁从政,提高行政执行力。

    三、要坚持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一是要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二是要用科学发展观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形成完善有效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制度建设是治本的关键环节,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是惩防体系建设的根本任务和基本目标,也是标本兼治的成果体现和根本保障。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都曾对建立健全制度提出过明确要求。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紧紧着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重点环节,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加强制度的系统性,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解决“无制度可用”、“制度不管用”和“有制度不用”的问题。三是要坚持用制度建设推动工作,以制度规范加强管理。在制度建设中,应当特别注意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研究新情况、新规律,借鉴外地的有益做法,保证制定的各项法规制度行得通、做得到。坚持加强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既重视基本的法规制度又重视具体实施细则,既重视单项制度的建设又重视制度的配套与协调,使各项法规制度彼此衔接,形成整体合力。四是要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胡锦涛同志强调,防治腐败,必须既通过教育引导使人自觉从善,又通过制度约束使人不能为恶,既通过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恪守制度的自觉性,又通过制度建设增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性。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思路,必须长期坚持。五是要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抓“硬约束”,以监督力保证制度执行力。我国现阶段存在的腐败,是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产生的,制度不完善、管理有漏洞是腐败滋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坚持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完善各种制度,如: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的制度,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形成与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有效防止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消极腐败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

    四、要坚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监督的制衡力。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规范行使。要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建立健全程序规则,明确用权界限,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既保证权力高效运行,又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使党员领导干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只有加强监督,增强监督的制衡力,才能保证干部不滥用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更好地带领人民前进。二是要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不受监督的权力,往往容易导致滥用,往往容易产生腐败。一方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监督,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带头接受监督。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组织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三是要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政治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通过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四是要构建廉洁网络,落实各方责任,实行立体监督。以党风廉政责任制为纽带,与各级党委政府构建廉洁责任网络;以廉洁承诺书为纽带,与各级党员干部构建廉洁承诺网络,有效发挥了各方的管理和监督优势,强化了廉洁体系建设。继续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各项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防止“灯下黑”。五是要加强对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将权力运行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坚持发挥内部监督的优势,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程序、制度,进一步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请示汇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巡视制度,加强对地方和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经常性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

    五、要坚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增强惩治的威慑力。

    一是要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既坚决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二是要牢固树立“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理念,始终保持坚决惩治腐败,特别是查处大案要案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决惩处各种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增强惩治的威慑力。三是要强化治本功能,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功能和作用,扩大办案综合效果。坚持以查促教,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教育一片,净化一方;坚持以查促管,对在查办案件中发现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及时实施提醒、诫勉谈话,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坚持以查促纠,通过剖析案情,查找根源,对暴露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以查促建,从查办案件中总结分析违法违纪行为产生发展的规律,及时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缺陷,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产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四是要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既要通过查办大案要案,达到惩前毖后、以做效尤的目的;又要通过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果。(作者系郧西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责任编辑  马光学)

 

发表日期:2008-7-3 点击(498)次
© 2006-2008  十堰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版权所有  地址:十堰市市府路1号  邮政编码:442000
联系电话:8488658 邮箱:syszfgb658@163.com 你是第 位访问者 技术支持:十堰八五科技